輔助用藥,國家衛健委再表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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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2019-06-10 | 瀏覽次數:575次 |
昨日,國家衛健委發布《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操作手冊(2019版)的通知》。根據績效考核手冊,共55個三級指標(定量50個,定性5個),其中針對輔助用藥,國家衛健委也給出了相應的表述。
據賽柏藍梳理,針對55個三級指標,國家衛健委提出了逐步提高、逐步降低與監測比較三種導向。(具體內容詳見原文)
輔助用藥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療藥物的作用或通過影響主要治療藥物的吸收、作用機制、代謝以增加其療效的藥物;或在疾病常規治療基礎上,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亂的預防和治療的藥物。就輔助用藥管理,國家相關部門還是會建立統一規定的品目。
國家衛健委解讀了建立輔助用藥收入占比這一指標的意義——加強輔助用藥臨床應用管理,是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任務、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明確要求,也是減輕患者看病就醫負擔、維護人民健康權益的重要舉措。不難看出,國家相關部門管理輔助用藥主要是控費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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