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醫藥大政策,開始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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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2019-06-10 | 瀏覽次數:576次 |
日前,廣東省政府網站公布《關于整體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的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下稱《方案》)!斗桨浮凤@示,原則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不得少于本機構采購目錄85%的規品,二級以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不得少于基本藥物目錄50%的品規,?漆t院適當降低比例。
藥品采購管理平臺、藥品集中采購交易平臺、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應對基本藥物品規進行標注,全部納入采購目錄,優先納入采購計劃。臨床醫師在疾病診治過程中應首選基本藥物,與醫生績效考核掛鉤。
《方案》表示,要對基藥實施帶量采購。根據本區域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等用藥需求,遴選循證證據充足、臨床用藥頻度高的品規。
根據部署,5月1日-5月15日綜合考慮廣東省各地區的工作基礎和意愿,遴選3-5個市(縣)開展基本藥物制度綜合試點。6月1日-12月31日,各綜合試點單位按照工作方案積極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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