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一批藥不納入費用總額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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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2019-03-15 | 瀏覽次數:584次 |
在國家衛健委2019年首場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衛健委新聞發言人、宣傳司副司長宋明確提到:“醫保費用方面,17種國家談判抗癌藥物費用不納入總額控制范圍,對合理使用的費用按規定單獨核算保障!
國家衛健委為了推動抗癌藥可及做了以下工作:
(1)2018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增加了12種抗腫瘤新藥和丙肝的治療藥物。(2)國家談判抗癌藥不納入費用總額控制,不得以費用總控、“藥占比”和醫療機構基本用藥目錄等為由影響談判藥品的供應與合理用藥需求。
實際上,除國家層面外,重慶、安徽、廣東、浙江、天津、海南、寧夏、黑龍江、遼寧、陜西等省份也發文明確國家談判藥品不納入藥占比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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