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日,北京、福建4+7政策相繼流出。據統計,目前已有5城市的方案初步公布。(具體內容詳見原文)
(1)上海
2018年11月21日,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發布《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上海地區補充文件》。提到:未中選也要大幅降價;保證貨款支付、獨家配送。
(2)天津
2019年1月18日,天津市醫藥采購中心公布《天津市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提到:1年完成任務量,8個工作日,藥企收到回款;任務完成后,可采購競品。
(3)遼寧
2019年1月21日,遼寧省醫藥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帶量購銷合同 (范本)的通知》。提到:醫院完不成采購量,視為違約。
(4)福建
2019年2月14日,據媒體報道,福建省政府相關部門組織召開跟進國家集采使用工作座談會,主要議題為“福建省全面落實跟進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討論稿)”。提到:全省落地4+7,或4月1日起執行;貨款結算確保。
(5)北京
2019年2月13日,行業傳出消息,北京市藥監局召開4+7中選藥品生產企業有關工作部署會。提到:未中選品種降價,參照上海市,也大幅度降價;回款有保證,醫保結余醫院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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