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衛健委宣布:醫生統方,直接離崗 |
|
|
|
[政策法規] 2019-03-15 | 瀏覽次數:518次 |
1月16日,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上海市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顯示,醫生在執業活動中有不良執業行為,會給予記分處理,累積到一定數額,分值超過一定標準,則會予以不同的處罰。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分值包括1分、2分、4分、6分、8分、10分、12分、18分。 需要注意的是,在公布的上海市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分值表中:“開展以商業目的的統方“則被直接記最高分值18分。并且如果醫生因商業統方被記分,則直接離崗3個月,并在醫師定期考核中給予不合格處理。 “統方”在醫藥銷售環節占據著重要的地位,國家也一直出臺相應的法律措施來制止這一行為,醫藥行業內的帶金銷售會越來越難。
|
|
〖 關閉本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