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管理法修正案經表決未通過 |
|
|
|
[行業資訊] 2018-10-29 | 瀏覽次數:532次 |
10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經表決,藥品管理法修正案經表決未通過。 杜玉波委員說,修正草案體現了全過程的監管,明晰了各級政府的監管責任,并對解決違法成本低的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但藥品管理法的修改完善需要統籌考慮,有些內容和問題可以納入下一步藥品管理法的全面修改中去。 1、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責任需進一步分解。 2、藥品出問題,審批也追責。強化相關藥品的評審審批部門“藥品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并落到實處。 3、違法行為處罰力度或再加強。 4、關于疫苗的條款要進一步增加。 5、藥品安全事件要及時與公眾溝通。 6、建議藥品價格管控入法。
原文鏈接: |
|
〖 關閉本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