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發文:中成藥、輔助用藥,禁止處方外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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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2018-10-29 | 瀏覽次數:539次 |
近日,廣東省衛計委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外購藥物管理推進醫藥購銷領域行風建設的通知》,目的是進一步規范臨床用藥,對院外處方進行規范。 通知明確,醫療機構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已有同類藥品或者相類似作用的能正常采購供應的品種、中成藥和輔助性藥物等,禁止處方外流,院外購藥。 除了禁止中成藥、輔助用藥處方外流,通知還規定,外購處方必需得到患者的同意,并且在病歷中予以登記,并不得指定外購的藥品經銷企業,包括與醫療機構有直接或者間接關系的自費藥房、自辦藥店。在這項規定下,大熱的DTP藥房將降溫,還可能會面臨重大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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