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文:藥品生產證照分離,影響所有藥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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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2018-10-29 | 瀏覽次數:474次 |
10月10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顯示,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實施“證照分離”改革的四種方式的詳細內容見原文。 除“證照分離”,還要“多證合一”。原則上要通過“多證合一”改革盡可能整合到營業執照上,真正實現市場主體“一照一碼走天下”。 在第一批全國推行的“證照分離”改革具體事項表中,幾項涉及醫藥相關的行政審批改革,醫藥人一定要注意。具體內容詳見原文。
原文鏈接: https://mp.weixin.qq.com/s/DksgHIVMzKEGtwkjT85K5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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